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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许律师! 我的租房合同还没到期,现在房子转租不出去,押金押了2个月,我可以要回来吗?

房屋租赁 2023-06-25 15: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赁合同未到期能退押金。承租人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或者派出所请求帮助一起进行调解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凭借支付押金时的转账流水等证据记录起诉到法院,请求出租人返还押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租房没到期不想租了,合同中有约定的,可以退押金租金,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如果承租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出租方可以要求出租方赔偿相应的损失或违约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合约没到期不想租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要求退押金,但是构成违约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押金如果属于物品保全押金,不想租了可以退还,但是需要另外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承租方违约时不退押金的,不能退还押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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