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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干了八天,他说工期还没有到,要扣我30%的工资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26 12: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辞职了,老板还压一个月的工资,不合理。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公司如果规定旷工1天扣3天工资,是无效的。该行为属于恶意克扣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否则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仲裁机构来解决。
    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公司如果规定旷工1天扣3天工资,是无效的。该行为属于恶意克扣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否则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仲裁机构来解决。
    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公司规定旷工1天扣3天工资无效,属于恶意克扣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法院解决。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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