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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送的快递已经18天了,快递一直在一个地方不更新也不去,投诉快递电话给客户不处理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3-06-26 17: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快递一直不更新物流信息,可以和商家及快递公司协商解决,如两者拒绝协商解决,当事人可以向购买平台或者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六条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 法律分析:
    1、向快递企业客服投诉,目前各企业对快递员的服务要求很高,邮政部门也会公布各企业受理投诉及处理情况。
    2、如果消费者对企业处理投诉不满意,可拨打“12020”邮政行业消费者申诉电话进行申诉。
    3、如果消费者对以上两个环节的受理情况仍不满意,可保留好相关票据通过法律程序维权、打官司、等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于给据邮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依照下列规定赔偿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如果是自己寄的快递,处理起来会有一点复杂,首先要拿住邮东西时的快递单号还有当时的凭证去当地的快递点进行索赔处理。如果对快递点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直接打快递公司的客服电话进行直接投诉。
    如果对快递公司的处理不满意或者是快递公司没按照实现商量的办法来解决,可以直接请求司法介入调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五条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和汇款的损失赔偿,适用本章规定。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
    邮件的损失,是指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
    第四十六条 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平常邮件损失的除外。
    第四十八条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
    (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三)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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