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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要问一下喝了一瓶啤酒驾驶摩托车让交警抓到了应该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 2019-03-14 14: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醉酒驾驶的标准为:等于或大于80mg/100ml,即车辆驾驶人员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在80毫克以上。
    据测算,80mg/100ml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
  • 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交警的责任划分结论将会是下列五种责任情形之一,即一方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
    则承担不同的责任,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比例也会不一样,因为赔偿责任是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
  • 酒驾扣车,在接受完行政处罚以后,可以将车提回来。当事人也可以与交通部门协商。扣车是用来检定车辆性能的,检定完毕就得放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
    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 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89毫克是醉驾。机动车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毫克时为醉驾。按照《刑法》第133条之一的规定,处以拘役刑,拘役刑为1-6个月。一般量刑标准为: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80-140毫克的拘役1个月,毫克的拘役两个月,每增加60毫克加一个月的拘役。相关法律依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20毫克不足80毫克的为酒后驾驶,80毫克以上的为醉酒驾驶。《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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