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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屋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房屋买卖 2023-06-27 20: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要注意的内容分别有:注意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的主体身份和意思表示;注意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标的、价格、使用期限、使用范围和使用限制等;注意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等;法律规定的其他注意事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法律分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
    1、查验房屋产权证明、身份证;
    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3、一定要将开发商口头承诺的内容签进合同;
    4、详细约定交房条件;
    5、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及违约责任;
    6、看合同中的土地性质;
    7、看清楚房屋用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
    1、查验房屋产权证明、身份证;
    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3、一定要将开发商口头承诺的内容签进合同;
    4、详细约定交房条件;
    5、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及违约责任;
    6、看合同中的土地性质;
    7、看清楚房屋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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