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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10个月的社保,失业后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社会保险 2023-06-30 00: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失业保险费交了两年且满足以下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领取失业保险金有以下条件:失业人员已经按照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并且已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其次是中断就业并不是出于本人的意愿;最后是失业人员已经在社保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并表达了其仍然要求职的想法。法律依据:领取失业保险金有以下条件:失业人员已经按照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并且已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其次是中断就业并不是出于本人的意愿;最后是失业人员已经在社保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并表达了其仍然要求职的想法。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按月发放。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后,可以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保经办机构依照规定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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