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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在外地丢了怎么办理?

其他 2023-06-30 03: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说,身份证丢失异地办理的手续如下:
    1、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2、申领人提交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还需要领取并填写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
    3、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补办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4、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
    5、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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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在外地丢失身份证可以在外地补办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流程: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40元。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扩展资料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在外地丢失了身份证的,可以去当地补办身份证,因为根据最新政策,如果在异地身份证遗失等,可在异地进行补办,为此,本人需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申请补领的交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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