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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工地噪音可以投诉吗?

讨薪 2023-06-30 08: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地夜间施工扰民的,居民可以找工地负责人、公司负责人进行协商,要求停止夜间施工,或至少降低夜间施工噪音。在协商不成或工地死灰复燃的,电联当地环保局、城建局、城管等相关行政部门,确认工地是否具有夜间施工资格,并举报投诉,要求整治查处这类行为。
    以上方法都不行的,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
    对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

    被限期治理的单位必须按期完成治理任务。限期治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对小型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内授权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决定。
  • 施工单位夜间在工地施工扰民的,居民可以找工地负责人、公司负责人进行协商,要求停止夜间施工,或至少降低夜间施工噪音。协商不成的,可电联当地环保局、城建局、城管等相关行政部门,确认工地是否具有夜间施工资格,并举报投诉,要求整治查处这类行为。
    以上方法都不行的,可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
    对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
    被限期治理的单位必须按期完成治理任务。限期治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对小型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内授权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决定。
  • 噪音扰民是可以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但是,业主在起诉之前也可以先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协调处理。如果协调不成,再向法院起诉。
    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险;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协调处理;协调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到大家,谢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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