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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广西贵港买了一套房子,开发商已经逾期半年没有交房了,请问我可以退房吗?

房屋买卖 2023-06-30 11: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逾期交房不可以直接起诉退房,需要经过数次催告才可以提出退房。
    开发商逾期交房,又不愿意退房,在经过催告后三个月内仍然没有交房的,购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同时判决开发商返还购房款,按照合同的约定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 退房条件包括:双方协商一致的;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由于开发商的过错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出现下列情况可以要求退房:
    1.延期交付房屋;
    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
    3.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4.无法办理产权证;
    5.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6.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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