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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安置房房产证什么时候能拿

房屋买卖 2023-06-30 15: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
  • 安置房房产证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能拿取,满5年后具有完全产权。5年以购房家庭所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时间为准,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安置房可以取得房产证的,只是相较于其它类型的房产证办理时间可能会较长。安置房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  但是要注意,有的地方政策会相对有所不同,比如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因此具体办理房产证和交易需要看各地地区的政策。  法律规定:  《城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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