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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职工生育津贴是怎么算的?

社会保险 2023-07-01 06: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生育津贴=当月用人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是指女性参保职工发生引、流产的自然年度中。具体就是首次进行缴费基数核定之月全部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之和除以参保职工人数。
  • 关于生育津贴支付的法律规定是: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是根据生育当月单位平均缴费基数除以
    30.4再乘以享受津贴的天数计算出来的(生育津贴=生育当月单位平均缴费基数÷
    30.4×享受津贴天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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