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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员工今年86岁,询问医疗保险转移情况,主要买药不方便,问能不能转移居住地?

社会保险 2023-07-01 09: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保险转移:
    1、在转入地就业并参保缴费。
    2、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凭信息表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一、医疗保险转移
    (一)、转入
    医疗保险转入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异地就业回本市的本市户籍医疗保险参保人;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异地就业回本市的本市户籍医疗保险参保人;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异地就业回本市的本市户籍医疗保险参保人;
    2、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我市就业并已按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非深户人员。
    办理材料:
    办理转入需要以下材料:
    1、法律依据:《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转入的流程为:
    1、参保人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取得参保转移凭证;
    2、参保人前往其所属辖区的深圳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3、深圳社保机构发联系函至转出地社保机构;
    4、转出地社保机构寄信息表至深圳社保机构;
    5、深圳社保机构收到转移信息表并录入,转移手续办结。
    (二)、转出
    医疗保险转出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深圳已参加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或劳务工医疗保险并有缴费记录的参保人员;
    2、在深圳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有余额的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办理转出需要以下材料:
    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办理流程
    办理转出的流程为:
    1、参保人至深圳社保机构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将凭证送至转入地社保机构;
    3、转入地社保机构发联系函至深圳社保机构;
    4、深圳社保机构发转移信息表至转入地社保机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同时转出基金。
    二、养老保险转移
    (一)、省内转入
    养老保险省内转入要符合以下条件:
    1、广东省户籍人员(符合条件之一)
    (1)现年龄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在深圳就业,按规定在深圳参加养老保险且已缴费的人员;
    (2)现年龄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延缴及趸缴(即一次性付清)条件的人员;
    (3)现年龄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最后参保地在深圳,养老保险记录累计超过15年的人员。
    2、非广东省户籍人员(符合条件之一)
    (1)现年龄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在深圳就业,按规定在深圳参加养老保险且已缴费的人员;
    (2)现年龄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最后参保地在深圳,省内实际缴交养老保险记录累计超过10年,并与省外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合计为15年的人员。
    办理材料
    养老保险省内转入需要以下材料:
    1、《深圳市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4、省内异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参保凭证》原件;
    5、参保人在异地缴交的养老保险记录与在深缴交的有重复并需选择退重复缴费记录的,需提供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省内转入的流程为:
    1、参保人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取得参保转移凭证;
    2、参保人前往其所属辖区的深圳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3、深圳社保机构发联系函至转出地社保机构;
    4、转出地社保机构寄出信息表及转移基金至深圳社保机构;
    5、深圳社保机构收到转移信息表并录入,转移手续办结。
    (二)、跨省转入
    养老保险跨省转入的办理条件为:
    1、在我市参保缴费的深圳户籍人员;
    2、在深圳首次参保缴费时(不含已经结算的年限),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人员;
    3、通过组织、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调入我市并在我市参保缴费的人员;
    4、其他符合国办发【2009】66号规定,以我市作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人员。
    办理材料
    办理跨省转入需要以下材料:
    1、《深圳市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4、转出社保机构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办理流程
    办理跨省转入的流程为:
    1、参保人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取得参保转移凭证;
    2、参保人前往其所属辖区的深圳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3、深圳社保机构发联系函至转出地社保机构;
    4、转出地社保机构寄出信息表及转移基金至深圳社保机构;
    5、深圳社保机构收到转移信息表并录入,办结转移手续。
  • 医疗保险可以转移,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前往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转移继续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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