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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兼职,然后三天下班忘了打卡,这三天有工资,这么合法吗?

讨薪 2023-07-01 09: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时上班的,会有工资。用人单位会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和劳动者实际的工作天数来为其发放工资,且工资应当按期足额以货币形式进行支付。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临时工干了3天是有工资的,但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上了两天班就被炒了,有工资。劳动者上班两天也是属于为用人单位付出劳动的情形,依法享受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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