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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讨薪 2023-07-01 10: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1、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均执行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20元/月;
    2、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18.5元/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项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 苏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均执行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940元/月调整为20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7元/小时调整为
    18.5元/小时。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 以下是苏州最新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2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18.5元/小时。劳动者在苏州用工后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此标准,如果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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