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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单位扣绩效奖金算工资的一部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01 2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绩效奖金不可以随意扣除。绩效奖金属于奖金的一种,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合法制定的考核制度对劳动法发放绩效奖金。没有考核制度,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克扣劳动者的绩效工资,否则属于用人单位克扣工资。
    哪些情况可以扣减工资
    1、职工因个人主观原因没有完成生产任务,并非身体问题等所致,单位可扣减其工资。扣后工资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2、职工违反劳动纪律,并造成单位损失时。
    单位因此扣减工资,每月扣减比例必须小于该职工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3、职工请事假,按照缺勤一天扣一天的工资计算;
    4、职工请病假,按照病假工资发放,可以扣减其绩效或生产性奖励等。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不一定,奖金,是指单位在基本工资之外额外支付的工资,所以因为员工工作原因全部扣除绩效工资是合理合规的。是否合法应由以下因素决定:
    1、关于扣减绩效的规定是否经过职代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通过,假如没有,这项规定就不合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
    2、在入职前公司是否告知关于绩效工资如何扣减的规定,假如没有,这项规定不合法。《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
    3、关于扣减职工绩效工资是否向职工告知并提出绩效改进方案,假如没有虽然合法但不合理。以上三条若公司有一条没有做到就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 绩效工资是奖金的另一种称呼,是指单位在基本工资之外额外支付的工资,所以因为员工工作原因全部扣除绩效工资是合理合规的。关于扣减绩效的规定是否经过职代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通过,假如没有,这项规定就不合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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