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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的房子拆迁了,亏了好几套房,现在已经两三年了,还没有房产证

拆迁补偿 2023-07-02 08: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房产证找不到,可以去房产档案部门,拿到遗失登报证明。房产证丢失补办流程:
    一、先到原发证机关办理遗失登记;
    二、到当地房管档案局查档,获得产权证明;
    三、在规定报纸上刊登遗失公告;
    四、携带身份证明、产权证明、遗失公告补办房产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房屋产权证遗失,应该办理房屋产权证的遗失补办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1、到房屋交易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说明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损毁的事实情况;
    2、审核通过后,主管部门会开具登报遗失证明;
    3、带着开具的登记证明办理登报遗失手续。需要注意的是,遗失声明的登报时间需要满6个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书的式样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房产证丢失应该及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房屋档案馆填写补证申请及保证书、复印档案中的房屋图纸文件,由档案馆开具房屋权属查询证明,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公示15个工作日后到房管局申请办理补证手续,补办需要15日左右。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
    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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