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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是公公在的时候拆迁的,产权是公公的,但是交房前公公去世了,婆婆还在,交房的时候全部都是老公签的名字,都由老公继承了。我们是在拆迁后交房前结婚的,想请问下,房子属于夫妻拥有财产吗?由于吵架时老公把我赶出来,现在要叫我回去,我想让他写份证明证明房产共有,把现在在装修的房子加上我的名字,房产证未办理好,说是要3年后。这个证明应该怎么写呢?两个问题帮忙解答下,谢谢。房子属于夫妻拥有财产吗?我想让他写份证明证明房产共有,房产证未办理好,这个证明应该怎么写呢?

离婚 2019-03-04 15: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关系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决定了夫妻双方承担民事责任的特殊性。特别是在执行程序中,本来未被法院判决确定为履行义务的主体,而基于夫妻关系的特殊性而承担责任的实例并非罕见。
    但是,执行权扩张的法定性和有限性也决定了夫妻共同承担责任的有限性,即在执行程序中,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应有可为与不可为之分。
    一、法院判决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责任的,应当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二、生效法律文书只确定夫妻一方承担责任,分别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1.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2.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仅执行负履行义务一方的财产。
  • 婚后购买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房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但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婚后购买的房产没有用夫妻的共同财产支付,所付房款均为一方的婚前房产出卖所得款支付,且该房产没有贷款,没有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贷款,没有得到对方的任何帮助,则该房产仍然为一方的财产。
    而且该房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超过婚前房产的部分为自然增值。除非有产生的收益,如出租的租金为夫妻共同财产。
  •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记在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默认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则房屋属于双方共同共有。按照中国的国情,父母给子女买房,一般不会与子女签订书面房屋赠与合同。
    我们一般认为: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就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房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双方的共同房产。

  • 一、房屋所有权人证明书范文如下:
    兹证明坐落在__省__市__乡(镇)__村__地方的房屋情况如下:座向____,数量____间(套),结构____,层次__层,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实用面积__平方米。上述房屋的所有权人是____、____、____、____。(可分别填写身份证号)上述房屋的房屋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书》)编号为:_____。
    证明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二、开房屋证明的方法:
    如果需要开具房产证明,可以直接携带房主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房屋所在地房产局产权科进行查询,房产局在受理你的申请后会出具盖章的证明文件。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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