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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哥哥最近被公安抓走了,说他故意毁坏财物,刑法上的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多少?

刑事辩护 2018-07-21 10: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一般按照民事责任处理,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
    2、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3、构成犯罪需要双方是故意算还财物,如果仅是打架中损坏,不是专门破坏财物,不构成本罪。
  •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如何认定的?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按照本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

  • 故意 毁坏财物处罚: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因此,故意毁坏财物案,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就要追诉刑事责任。  如果达不到刑事追诉标准,派出所依法是可以调解的。  如果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派出所进行调解而不公诉是不行的。只能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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