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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到期没找到债务人地址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2023-07-03 15: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欠款不还没有对方地址的,可以根据其身份信息查询,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欠款人找不到可以去法院起诉。即使找不到这个人,但是你能明确提供此人的准确信息,姓名、户籍等相关资料,仍然是可以在法院立案起诉的。如果不能确定是谁或者只知道一些外号等别称,那是无法立案的。
    在找不到被告的情况,法院会公告送达传票、公告后仍不到庭,可以缺席审理、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公告送达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债权人可以到被告,即债务人的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首先向法院提交起诉书,以欠条为主要证据,向法院写起诉书,要求对方还债。但必须要在还款期限满的三年内起诉。或者证明在此期间有不断地追索,没有中断。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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