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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是否违约

租赁合同 2023-07-03 15: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自身原因要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当先双方协商,租房方同意提前终止的,合同终止不影响任何一方。在租赁期间,当事人双方如有特殊情况不再出租或不再承租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付对方相应的违约金。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如果符合下列情形的,就不算违约:
    1、当事人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或一方迟延履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一方明确拒绝履行;
    4、其他法定的或约定的情形。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提前几个月中止租赁合同按照约定的违约责任赔偿。但若双方未约定违约责任,或约定不明的,根据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认,仍然不能确认的,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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