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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户主同意,可以私自迁走儿童户口

其他 2023-07-04 08: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一般是不可以的,因为孩子一人不能单独立户。当然,如果孩子已经符合独立立户的条件,而且符合房产所在地的户籍政策,那么就可以将孩子的户口单独迁到房产地,否则不可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 法律分析:一般是不可以的,因为孩子一人不能单独立户。当然,如果孩子已经符合独立立户的条件,而且符合房产所在地的户籍政策,那么就可以将孩子的户口单独迁到房产地,否则不可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法律分析:一般是不可以的。因为孩子一人不能单独立户。当然,如果孩子已经符合独立立户的条件,而且符合房产所在地的户籍政策,那么就可以将孩子的户口单独迁到房产地,否则不可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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