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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了九年社保辞职后能不能领取生育津贴?

社会保险 2023-07-04 12: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是不可以领取。
    1、生育保险津贴是必须连续缴纳在一年以上(部分地区是6个月以上);在生育前必须持续缴纳并且是在职。也就是说如果辞职或者断交的话,生育险就无法报销了。
    2、生育津贴是补贴员工在产假期间的薪资。社保会把相关费用打入公司账户,再由公司发放给个人。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在领取生育津贴的过程中辞职,不影响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申领条件,有以下两点:
    1、参加生育保险的时间累计要达到12个月以上且到生育当月都必须是参保状态;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
    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法律分析:离职后是不能领生育津贴的,必须持续交纳才可以的。要享受生育的相关报销,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缴纳生育保险时间累积满一年(部分地区略有出入);
    2、是在生育期间必须处于在职状态,并继续缴生育保险费用。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法》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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