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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后没有及时做伤情鉴定,是不是没事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04 22: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打架后没有及时作伤情鉴定,现在受害人仍然可以要求进行伤情鉴定。
    伤情鉴定,需要出具本人的病历,X光片,诊断证明,办案单位的介绍信等相关材料,然后到指定的鉴定机构去进行鉴定即可。
    伤情鉴定,不是受伤后马上可以作,需要鉴定时机。
    法律链接:法律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鉴定时机
    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
    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 法律分析:打架后应当先向公安机关报案,根据公安机关开具的伤情鉴定委托书去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然后协商或者是起诉处理。不过伤情鉴定在打架后24小时之内验伤才算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之后,应当在24小时之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 打架后只要在伤情未痊愈可以鉴定的时间内找法医鉴定都是有效的。而如果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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