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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后怎么有效救济

债务追讨 2023-07-04 23: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救济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措施是:债权人应该通过提起撤销权之诉来救济。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并请求债务人负担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 对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救济途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债务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之诉,如果造成损失的,债务人和第三人还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还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民事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救济方式: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债务人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之诉,如果造成损失的,债务人和第三人还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民事行为。法院即可执行第三人返还的财产。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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