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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可以在青岛莱西办理婚姻登记,在黄岛办理离婚手续吗?

起诉离婚 2023-07-05 13: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手续应该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第二条第一项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2、符合《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3、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法律依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第二条第一项
    (一)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2.符合《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3.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附件1)。
  • 离婚可以在婚姻登记地。法律规定,夫妻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如果结婚登记是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的,离婚手续依然去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的,也符合法律的规定。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离婚不一定需要在婚姻登记地办理。协议离婚的只需要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诉讼离婚一般是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应该去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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