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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死亡,时间超过48小时,责任是谁

工伤索赔 2023-07-05 20: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第一,果员工上班期间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属于工伤。单位应当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向死者家属赔偿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工伤保险待遇。第二,员工上班期间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后死亡的,员工上班期间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后死亡的,在法律上称为“非因工死亡”,单位应当承担员工非因工死亡赔偿责任。对于非因工死亡的赔偿标准,各省有些不同。非因工死亡赔偿主要有
    (1)医疗费,由社保中的医疗保险报销,未购买社保的由单位按照医疗保险的赔付比例赔偿给家属;
    (2)丧葬费,相当于3个月工资;
    (3)一次性抚恤金,相当于9个月工资;
    (4)供养亲属抚恤金,相当于3个月工资。非因工死亡除医疗费外,家属总计可以获得相当于15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在工作事件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因此工作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员工所在工作单位应当在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应该配合员工及家属进行工伤的认定。
  • 上班时间病亡一般能认定为工伤。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视同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法律分析:员工上班期间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属于工伤。单位应当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向死者家属赔偿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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