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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从昆山搬迁常熟,公司工资提高8%,有车补600,提供班车,延迟工作半小时,如果不想去,能不能拿到补偿金?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06 04: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因公司搬迁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公司应当提前30日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的工资(代通金)。同时,公司还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根据你问题所描述事实,有如下建议:
    1、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之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从入职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但因为一年时效问题,你已丧失胜诉权。但按照劳动合同法14条之规定,超过1年没有签订的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单位搬迁去外地,这是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之规定,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未达成一致的,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3年就是3个月)。
  • 法律分析:单位异地搬迁,劳动者不愿随往的,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基数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不满12个月按照实际月数)的劳动者本人月平均应发工资计算。
    同时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按照上个月应发工资计算)代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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