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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让我去上班,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06 08: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无故不让你上班,如果你签订了劳动合同,你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条款,可以拿劳动合同去劳动仲裁,申请公司赔偿你损失,一般工作超过三年赔付仨月工资
  • 老板不让员工辞职,不给工资,属于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等方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老板存在违法行为,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申请仲裁:
    1、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职在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须赔偿;
    3、如未足付工资,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4、如未交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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