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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工作没有买社保,现在怎样补缴以前的社保

社会保险 2023-07-06 11: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社保的补缴如下:
    1.劳动者本人前往社保局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手续;
    2.持社保局开具的相关单据前往银行进行缴费;
    3.缴费成功返回社保局打印收据。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 法律分析
    :社保补缴的步骤:
    1、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前往户口所在地区社会劳动保障局申请补缴社保;
    2、在社保局填写好社保补缴申请书,并提交;
    3、申请通过后就可以缴纳社保费用(养老保险费用和医疗保险费用)。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 可以补缴。补缴社保需要的资料有:补缴申请人需要填在网上下载并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补缴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补缴公司的社保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当地社保局进行业务办理即可。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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