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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借了28000分33期还款,还有2万多,这算高利贷吗?我已经快3个月没还了

民间借贷 2023-07-06 19: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高利贷能要回本金。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虽说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借贷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债务人要及时偿还借款的本金。
    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就算高利贷。超过部分不需要偿还,只需要偿还在法律保护范围内的本息。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条 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年利率没超过36%高于24%,一般俗称高利贷
    受不受保护不一定,一般来说是受保护的,一般得按年利率24%还款。高利贷本身不违法犯罪,即或违法犯罪也不意味着不受保护,非高利贷不一定不违法犯罪,同样即或违法犯罪也不意味着不受保护
  • 高利贷的借款合同部分有效。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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