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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原告可以在原告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名誉侵权,也可以在被告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当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吗?

其他 2023-07-07 08: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名誉权的官司,首先应当向侵权行为地法院起诉,此时该地法院具有管辖权,如果当事人没有在该法院申请诉讼的,可以申请移送管辖权法院,因为立案出现问题,所以需要及时的进行纠正。侵犯公民和法人的名誉是一种侵权行为,因此当事人可以向侵权行为地起诉,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地。
    诉状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姓名、年龄等基本情况。一方当事人是法人的,要写明法人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等内容。诉讼请求。原告可以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赔礼道歉,同时也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事实和理由部分主要写明侵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及结果,原告所遭受的精神痛苦程序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 名誉侵权行为地应当为侵权行为人作出名誉侵权行为时所处的地点,该案件可以由该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因名誉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多为侵权之诉,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受理这类案件时,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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