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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妻子感情破裂,打算离婚,房子是我的名义贷款买的经济适用房,未还清贷款,车也是我的名义贷款买的,还有8个月还清,房子,车子我都不要请问应该怎么分割财产我与妻子感情破裂,打算离婚,房子是我的名义贷款买的经济适用房,房子,请问应该怎么分割财产

离婚 2019-03-15 14: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继承法》第15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根据最新的婚姻法的规定,已经取消了此限制,所以不管你们结婚多长时间,都可以分割财产。
    原则上,如果夫妻双方都没有过错的话,是均分财产。   结婚之后,夫妻之间如果没有另行约定,那么一般婚前财产依然属于个人,婚后的共同收入均为夫妻共同财产,有约定的则从其约定。

  • 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还有一种情形需要注意,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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