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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可以不经仲裁直接起诉吗?

讨薪 2023-07-07 09: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拖欠工资首先要经过劳动仲裁,仲裁不予受理或对仲裁结果不服,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方式有书面起诉和口头起诉两种。起诉方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如果法院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会通知当事人在七天内交诉讼费,交费后进行立案。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被拖欠工资若已经经过劳动仲裁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程序如下:
    1、准备好起诉状、拖欠工资证明材料等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法院进行起诉立案;
    2、法院审查后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受理;
    3、法院受理后,将起诉状送达被告,被告进行书面答辩,双方交换证据等;
    4、开庭审理,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双方辩论等环节,进行调解或者判决。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 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直接提起仲裁进行维权。因劳动报酬而产生的争议,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之内,所以当事人可以依法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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