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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婚前买房可以用女人的公积金贷款吗?

房屋买卖 2023-07-07 19: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可以用女方的公积金买房。婚前购买的房子属婚前财产。如是女方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房产证又是女方的名字就应是女方的财产。如房产证上有男方的名字,并且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这房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 法律分析:婚前房产婚后不可以用妻子的公积金还贷。婚前房产是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有权不一起还贷。如果一起还贷,那么对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离婚时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另外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法律分析:婚前男方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如果该房产仅登记男方个人名字的,该笔首付款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无权进行分割;但对于婚后女方和男方共同还贷部分和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夫妻双方均等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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