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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已经离婚了,判决书我收到今天已经是17天了,请问这个判决书是不是生效了呢?还有是不是要到法院去咨询法官呢。法院判给我孩子抚养费是两万多,他不给抚养费,请问是不是要写申请请问这个判决书是不是生效了呢?法院判给我孩子抚养费是两万多,他不给抚养费

离婚 2019-04-04 20: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双方都同意离婚,单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意见不同的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在判决(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 根据相关规定,通常2周岁以下的孩子法院会判决由女方抚养,10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尊重孩子自己的意见,而对于2周岁以上,10周岁以下的孩子,父亲和母亲均有权要求抚养。   通常2周岁以下的孩子法院会判决由女方抚养。
      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当子女不足两周岁时。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以及两周岁以下尚处于哺乳期的子女,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 一审判决书,如果未领取判决生效证明,很难确定该判决书是否生效。
    作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在未领取判决生效证明后,是不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判决书中的给付义务,没有领取判决生效证明,在办理结婚手续时民政局也不予办理结婚手续。
    因为离婚判决书有上诉期,一般是15天。如果对方在上诉期内上诉的话,该份判决书是不能生效的。因此判决日期不是生效日期,需要开生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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