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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购房合同和预售合同一样吗?

房屋买卖 2023-07-09 12: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预售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是不一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社会出售已完成的房屋,并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买卖人,买卖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预售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将正在建设的商品房出售给承购人,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的合同。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由买受人支付房价的行为。
    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的商品房预售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的行为。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 预售合同与购房合同存在以下区别:
    1、合同标的物不同。预售合同中,标的物为正在建设中的房屋;购房合同中,标的物较为复杂,可能是已经竣工的房屋,也可能是未竣工的房屋。
    2、合同生效条件不同。预售合同在主体合格和形式合法两个合同生效要件上具有特殊性。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与《城市商品房管理办法》对预售方与预购方的资质条件予以了严格规定。
    3、合同适用范围不同。预售合同仅适用于商品房预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 购房合同不是预售合同。房屋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的区别一般在于:房屋预售合同的标的物,也就是房屋。在楼房可能还没有完全竣工或者开发商还没有获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情况下,预售合同只是一种提前销售楼房的手段。
    而购房合同通常只是针对:一般是已经完工并且已经获得产权证书的房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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