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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宅基地能通过.户口城市户口人吗?

土地纠纷 2023-07-09 14:3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农村宅基地是按户计算的,实行的一户一宅制度。要想申请宅基地,就应该先分户,当然要符合分户条件。
    2、在自家田地里建房,
    首先要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其次要经过度村委会、乡镇政府及县主管部门审批,并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如果当地建筑管理较松,也许在未经过以上审批的情况下也可能建造房屋,但这样建造的房屋是不合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登记条例》 第三十五条 对户口迁出的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只要当事人符合户口所在地的宅基地申请政策(如一户一宅、从未以本人的名义申请过宅基地使用权等)的,就可以向当地的村(居)委会申请该项:法律依据:《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以河北省为例):第七条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第九条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一)年龄未满十八岁的;
    (二)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三)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宅基地是指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其所有权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成员所有。
    使用权利: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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