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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男方出资买房并提供房贷,男方没有过错,女方要求离婚分割房产,房产证是男方的名字,是对的一半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09 22: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内房产离婚时分割原则有: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时夫妻名下的房产分割条件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房地产登记在首付一方名下,离婚房地产归登记一方。由于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登记人在分割离婚财产时需要赔偿对方;
    2、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该房产为一方婚前财产,离婚不参与分割;
    3、婚后双方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由双方决定,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按照任何一方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3、如果有贷款未还清,还要区别该房产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确定。如果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内还贷的,则未还清的贷款作为该产权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及其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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