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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人工资已被别的债务人扣了,再次被起诉,会影响到担保人吗?

债权债务 2019-03-05 23: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第八条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第九条 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担保人可以根据承担赔偿责任的事实对债务人或者反担保人另行提起诉讼。
  • 提交诉状,法院受理,受理费10000元以下是50元(诉讼成本不高,所以不要以为借款金额小,就不会被起诉);
    法院受理后,会给客户发传票来法院进行调解,如果不来,就是调解失败;
    调解失败后,开庭受理,法院会发出第二张传票,确定开庭时间,即使客户不来法院,法官也会讲判决书寄给你,告诉你什么时间必须将钱打到法院的账户;
    到期不打钱的话,公司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冻结银行卡。
    不仅如此,一旦出现上述情况,你会在央行征信记录上留下法院强制执行记录,并且成为信用黑名单。
    当然一般情况下,逾期三个月之内是不会被起诉的,但会收到短信、电话或者存款等方式催收。

  • 1、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有权决定只起诉的保证人或者债务人,也可以将保证人和债务人一并起诉。
      
    2、债权人只起诉保证人的,法院会告知其可追加债务人为被告。债权人不追加的,可以在起诉保证人后另行起诉债务人。因为,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是保证合同关系;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是基础合同关系。两种法律关系互不干涉,债权人可以一并主张,也可以分开主张。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六十六条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保证合同约定为一般保证,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以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 担保人是指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人。
    政府一般情况下不能担保,《担保法》第八条规定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担保权人是债权人,担保人是担保权人的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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