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请问顶层露台建阳光房是否属于违法建筑

业主维权 2023-07-10 21: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楼顶阳光房算不算违章建筑,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已经办理过相关的手续,并且还通过审批,这种情况下建设楼顶阳光房就不属于违建;
    2、如果没有办理过相关的手续,楼顶阳光房属于违建。
    违章建筑有哪些情形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第四十二条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 楼顶阳光房不一定属于违建,如果已经办理过相关的手续,并且还通过审批,这种情况下建设阳光房就不属于违建,反之的属于违建。 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1、如果顶楼是业主家的,开发商已经将顶楼面积纳入到业主的产权面积当中,但是条款当中禁止搭建阳光房,私自搭建就是违章建筑;
    2、如果顶楼并不属于业主个人,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不管搭的是什么房子都算是违章,需要依法拆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私自搭建阳光房的注意事项
    私自搭建阳光房的注意事项如下:
    1、楼顶空间是属于整栋楼全体业主共有的,不仅是顶层业主共有,顶层业主不能居为己有,除非得到整栋楼的全体业主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
    2、开发商在不得在售房时约定将楼顶的专有使用权给个别物业买受人(一般是顶层买受人),如果约定了,约定的内容无效。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是全体业主共有的,因此,开发商无权将楼顶的专有使用权给个别物业买受人。
    3、只有整栋楼的全体业主才有权决定楼顶空间的使用。 如果有人私自占用了楼顶空间,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益,业主们可以联合起来找个专业的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一般看阳光房是否违规搭建,首先要看所占露台是否为业主共有,如果是业主共有,不管是否搭建成房都属于违建;如果该露台是业主私人所有,那么也要看在相关条约中是否有禁止搭建“阳光房”的条款,如果有相关条款,那么业主也是不可以搭建的;如果该露台是业主私人所有且没有相关条款规定禁止搭建,那么业主想要搭建“阳光房”的话,也要在不影响他人采光、使用等的前提下搭建。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
    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昆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请问顶层露台建阳光房是否属于违法建筑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