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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暑期被辞退还发暑期工资吗?

无故辞退 2023-07-11 18: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教师寒暑假是有工资的。教师的权利之一就是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所以教师在该休假期限也享有相应的工资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 非编制的教师寒暑假也是有工资的。教师的权利之一是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所以在该期限内是有与日常工作期间一致的工资待遇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 教师绩效工资的计算是:教师(含职工)举办经学校批准的讲座,每次发给讲座津贴100元;教师按规定进行早、晚自习辅导,并到班级认真答疑和治理,每辅导1次(早、晚)自习发给津贴10元;教师(含职工)参加由教务科正式排定的监考,每次发给监考津贴10元。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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