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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租赁期间合同未到期的房东是否违约

房屋租赁 2023-07-12 08: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房合同不到期房东违约应当请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因此发生纠纷的,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方式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法律分析

    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的,承租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
    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承租;
    2、可以要求房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造成的损失大于房东支付的违约金的,则可以要求房东赔偿损失。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承租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房屋租赁是在房屋所有权变动前或者抵押前签订的,人民法院拍卖房屋时,房屋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的,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继续承租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五条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 租赁期未到房东出售不算违约。因为在租赁期间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如果在租赁合同期限内,房东以卖房为由将承租人赶走,则房东的行为构成违约,承租人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向房东违约的损失赔偿。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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