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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的房子到期了,故意破坏房子是否违法?

房屋租赁 2023-06-04 11: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视情况而定:
    1、租客故意破坏房屋违法,如情节严重,则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违法。
    2、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3、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法律分析:租客到期不走算非法侵入住宅。房东拥有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如果租客到期不走的,就已经侵犯了房东对房屋的物权,则其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行为,可以报警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 房屋租赁到期,不续租的,承租人可以把自己对该租赁房屋的装修进行拆除,这不违法,但不能对租赁房屋造成损毁,如果造成损毁,应当承担恢复原状的责任。
    对于可分离、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因房屋租期届满或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时,依据所有权归属原则,承租人可以拆除取回。
    承租人取回时不以出租人是否同意为条件,因为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所有权归属于承租人。
    即使当初租房时出租人没有同意承租人进行装饰装修,承租人仍有权取回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因为这对出租人并没有造成任何影响。
    但是不能对出租人的房屋造成毁损,如果实在是不可避免,那么承租人就应恢复原状,这是承租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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