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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房屋赠与协议,请问是否需要公证?

遗产继承 2023-07-12 12: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赠与协议不需要公证,双方自行决定即可、法律未作强制性要求。赠与房屋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双方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不违反国家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即为有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房屋赠与协议需要公证处公证。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处应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定的程序,证明财产所有人把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赠与别人这种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活动。赠与公证一般会让赠与人居住地或赠与房产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进行受理。
    房产赠与也可以让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受理。赠与人在赠与的财产权发生转移前,可以无理由撤销赠与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房屋赠与协议一般不需要公证。房屋赠与协议自成立时生效,公证与效力无关。
    房屋赠与合同的生效条件应是办理不动产登记,公证的作用只是增强约束力,使赠与人不能随意行使任意撤销权而已。
    房屋赠与合同可以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但不是必须。是否办理公证由当事人根据个人意愿决定。
    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不能等同于有偿转让。赠与不是继承,两者是有本质区别的。
    已经经过公证的赠与行为是不能撤销,所以公证前得考虑清楚。再次特别提醒一下,办理房产赠与手续必须要慎重,考虑清楚再前往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二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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