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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一年多(已经领结婚证)但是由于工作两地分居,断断续续经常在一起(算共同生活在一起吗?)男方提出要离婚,这样情况,女方需要退还彩礼钱吗?

彩礼 2023-07-12 19: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有以下情形的,离婚彩礼要返还: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需要返还。彩礼应当按照实际情况返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结婚共同生活一个星期,若对方要求退还并且是法律规定的退还情形的,离婚是需要退彩礼的。前述法定返还情形一般是指,领证后,并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一方支付彩礼,导致其生活困难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在以下情形下离婚的,女方一般需要返还彩礼: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在其他情形下离婚的,彩礼应视为对女方的赠与,男方不得要回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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