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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合伙企业 2023-07-14 13: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共有财产权、合伙经营权、利润分配请求权和出资义务、承担合伙事务义务、分担亏损义务等等,只有承担这些责任和义务,才能更快更好的达到合作目标,如果一方不愿承担相应义务,另一方有权以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普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有:
    1、权利包括知情权、质询权、建议权、监督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获得利润分配的权利。
    2、义务包括按约定缴纳合伙出资,以及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规定,合伙人为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 法律分析:各个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第
    一、管理参与权;第
    二、知情权和监督权;第
    三、异议权和撤销权;第
    四、对合伙企业忠实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第二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二十九条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作出决定。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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