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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继承产权转让手续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遗产继承 2023-07-15 14: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房产继承需要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继承人身份证件;
    三、原房地产权证;
    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五、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
    六、由市房屋土地测绘中心提供的房屋勘丈表、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
    七、房屋估价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房产继承需要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继承人身份证件;
    三、原房地产权证;
    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五、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
    六、由市房屋土地测绘中心提供的房屋勘丈表、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
    七、房屋估价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房屋继承时申请产权转移登记的流程如下:
    1、在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身份证明、遗嘱公证书、房产证等材料;
    3、受理申请,审验材料;
    4、符合条件,予以办理过户登记,核发权属证明。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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