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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专,大三的实习生,因为我每学期在学校交了5000元的培训费,培训费也是学校找工作单位的。但是现在我想在实习期间离开,学校不让我离开。我也向学校老师反映,我会离开,但我从来不让。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15 16: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1、实习生实习是学校根据教育大纲安排的实习内容和时间,实习生应当按照学校的要求实习期满。
    2、实习生到单位实习,不属于单位职工,与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也没有劳务关系,离职不需要递交辞职报告。随时可以离职(其实单位没有你的岗位和职位)。其实离职都说不上,更不要说辞职了,只能说实习期满离开或实习终止离开,是离开不是离职。
    3、实习生离开实习单位应当礼貌离开,向单位领导和实习师傅打招呼,表示给人家添麻烦了,感谢人家的关心与教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正常而便捷的方式就是递交辞职报告和批准辞职请求。由此可见,在现代社会人才流动的过程中,辞职报告的写作和求职信一样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
  • 实习生不离职直接走人后果有:如果实习生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支付赔偿金;并且没有离职证明,影响以后的就业。
    《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法律依据:《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
    《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 实习生不离职直接走人后果有:如果实习生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支付赔偿金;并且没有离职证明,影响以后的就业。法律依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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