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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需要带什么材料?

抵押担保 2023-07-15 1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办理房产抵押登记要提交以下材料: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七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抵押当事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等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能够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6、能够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其他与抵押登记相关的必要材料。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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