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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今年十月二十日开朋友的车去杭州,在路上发生了轻微的交通事故,对方是电瓶车,他两夫妻只是脚破了一点点皮,我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一个多月了,对方一直不理,当时我以报了保险公司,现在我该怎么办在路上发生了轻微的交通事故,我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现在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9-03-16 20: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主次责的赔付比例一般为三七开,即你承担70%的赔付责任,对方承担30%的赔付责任。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保险公司给报么,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保险公司给报么  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二、出了交通事故找谁赔  
    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驾驶员在执行机动车所有人交付的交通运输任务时,因违章行驶引发事故,那么驾驶员一般只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应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赔偿,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违章驾驶而造成的,由于违章行为的违法性以及驾驶员的主观过错,所以规定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  
    3、机动车转卖后未过户,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经过汽车交易市场并由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及时向当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如果机动车已经转卖但是尚未办理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者和车辆所有人或所属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
    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显不了过错程序与承担责任一致的原则,比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确定的只要鉴定为事故不考虑责任程度一律承担100%赔偿的内容较为公正、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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